人文學院
School of Humanities
通識教育中心
General Education Committee
通識教育中心前身為共同學科成立於民國八十年,民國一零四年更名為通識教育中心。負責規劃、推動本校通識教育相關教學、學習與行政業務。通識教育的核心理念在於培養終身學習、全人開展的藝術人;透過全方位與多元化的學習、思辨與行動,從知識領域的多向涉獵、各學科間的思維交流,涵養自主學習、跨域整合、創新實踐等能力。學生需修滿28個通識學分,課程領域包含:通識核心、跨領域藝術通識、語文、人文史哲、個人與社會、科學與科技。期能協助學生開展豐富充實的藝術生涯。